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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晋城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和《晋城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1 15:43:17信息来源: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由我委牵头编制《晋城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和《晋城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编制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要求,编制《晋城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4年版)》和《晋城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4年版)》。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遴选资料报送

1、凡有意参加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2、须提供以下内容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最近一次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页截图;(7)2023年或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8)申报企业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服务材料;(9)编制计划安排;(10)项目报价一览表

除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外,还应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五、遴选事宜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申报单位须按时报送申报资料。

2、委托单位将组织评选小组,从申报单位的实力、计划的专业性等方面综合考察后,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编制单位,并及时通知编制单位。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

邮政编码:048000

联 系 人:王雅 

联系电话:0356-6999061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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