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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太原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晋城展馆采购遴选制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8 11:05:32信息来源: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辑:办公室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太原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布展工作的通知》,我市将组织在太原尧城机场布置展位,集中展示我市航空产业发展情况和优秀企业风采。为提高参展质量,圆满完成布展任务,经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2023太原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晋城展馆设计、搭建、展览等

三、展馆要求

1.地址:太原尧城机场。

2.位置及面积:博览会6号馆(山西特色航空展区),面积72平方米。

3.展示方式:特装。

4.主题:晋城市航空产业发展展示。

5.展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9月29日。

6.设计方案:展馆设计要结合晋城实际,做到重点突出、主题鲜明、空间布局合理。

7.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以内。

四、申报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申报单位应按时提交研究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五、申请、评审事宜

1.申报单位如实填写《2023太原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晋城展馆制作单位申请书》并提交设计方案,2023年9月4日前以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交科。

2.市发展改革委组织遴选评估组,按照“比价、比质、比信誉”原则,从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情况进行评估,择优遴选制作单位。

六、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接到入选承办此项工作通知后,应立即开展工作,按照2023太原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会务组要求,按时完成文案策划、展馆设计制作和布展任务。

2.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设计工作。

3.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完成施工工作。

4.2023年9月27日-9月29日完成布展和参展工作。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10室

邮政编码:048000

联 系 人:张雅茜

联系电话:0356-6999022  

电子邮箱:jcsfgwcjk@126.com

附件:2023太原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晋城展馆制作单位申请

2023太原国际通用航空博览会晋城展馆布展方案申请书.docx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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