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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4:59:04信息来源: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辑: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由晋城市发改委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市发改委门户网站(fgw.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414办公室;邮编:048000;电话:0356—6999088)。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以来,我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充实了人员队伍,明确了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对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及时上报和更新。

1、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工作、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法规文件、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目录清单、准入信息、法制政府和行政执法、建议提案答复等多方面内容。

2、公开形式和数量

主要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市发改委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我委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市发改委网站等发布政府信息493余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政府规章类信息、法律法规信息、上级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数为70件,申请办结数为70件,都按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我委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全面梳理了我委公开权责清单,并对落实提案议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同时,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专栏对民众关心的重点内容进行集中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2年,我委积极与信息化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不断完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在晋城发改公众号上发布信息260期共1111余篇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方面

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的推进情况。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对网站的常态化监督力度,对有问题的文章内容进行及时改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0

0

0

0

0

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0

0

0

0

0

0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0

0

0

0

0

0

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公开形式需进一步延伸,信息公开存在着一定的滞后现象,信息公开网络在便捷性和互动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我委门户网站资源,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信息,完善各专栏的信息共享,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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