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38 号)精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小企业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山西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建设培养工作方案》(晋发改科教〔2019〕477号),对培育企业范围、条件、申报方式、支持措施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目前遴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可通过登录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shanxi.gov.cn/,在“专题专栏”列表中进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按照要求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2020年7月31日